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烟台市蓬莱区2021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提供蓬莱区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
地块1位置范围: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
地块2位置范围:新港街道湾子口村
地块3位置范围:大辛店镇辛店三村
用途:地块1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2、3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1.拟征收地块1位于紫荆山镇三里桥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97.1925亩,其中:建设用地97.1925亩。
2.拟征收地块2位于新港街道湾子口村,征收土地总面积4.2亩,其中:农用地4.2亩(园地4.2亩)。
3.拟征收地块3位于大辛店镇辛店三村,征收土地总面积4.2亩,其中:未利用地4.2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蓬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烟台市蓬莱区管委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居民、新港街道湾子口村村民、大辛店镇辛店三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蕞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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