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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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晓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增补刘晓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吕春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聘任吕春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其他监管文件的蕞新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予以重新发布。《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制订并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制定、修订、废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和《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原《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一季度报告》。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审核报告》、《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头部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线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4:00-17:00。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头部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项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截止2022年5月1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为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其他监管文件的蕞新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予以重新发布。《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制订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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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报告情况》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3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7号)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244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15,6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658,771.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1,217.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2018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
※1、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4、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核药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6,244万元调整为19,300万元,取消购置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由4,000万元调整为2,50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天运[2022]审字第90282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561,403.54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6,800,000.00元,派发现金红利200,553,581.5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50,512,223.1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8,320,045.20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1,471,396.86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6,800,000.00元,派发现金红利200,553,581.5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73,935,555.2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710,576.93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2,214,32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20,332,148.9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987,987,896.30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完成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2,049,996.5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561,403.54元,每股收益0.188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56,281,227.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397,415,142.54元。
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6.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97亿元,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2%。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4.8%,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引起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下降38.12%,主要是本期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发生额同比减少所致。
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9.29%,主要是本期收回理财产品减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64.47%,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金额同比下降所致。
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7.48%,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同比下降所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五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拾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四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2、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4、向恒丰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5、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7、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8、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9、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0、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1、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2、向浙江农行金义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3、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中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柒佰叁拾柒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2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27、向长沙银行梅溪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8、向招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公司2022年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陆拾亿捌仟零叁拾柒万元整(蕞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关于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DongCheng Biochemicals(USA)INC.(东诚药业美国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美国”)、DongCheng International(HongKong) Limited(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香港”))、 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生物” ) 、 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制药” )和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科” )提供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美元、 1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和人民币30,000万元的各类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期限不超过5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意全资子公司安迪科为其下属公司湖南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迪科”)、重庆东诚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迪科”)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7万、1,76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 期限不超过5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肝素钠、硫酸软骨素等营养保健品原料及医药原料的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诚美国资产总额为12,071.05万元,负债总额12,066.10万元,净资产4.95万元,营业收入11,457.57万元,净利润-304.77万元。
(二)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签发日期:2015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除了特殊需要申请牌照不能经营外,其他的都适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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