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百堡村、大季家街道方里董家等7个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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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百堡村、大季家街道方里董家等7个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来了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 的需要,拟征收大季家街道方里董家村、方里刘家村、孙家村,古现街道百堡村、谭家村、西村、西臧家村村委会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古现街道办事处百堡村土地位于开发区B-35小区,征收土地总面积5.8124公顷,其中:
农用地5.8103公顷(耕地4.1555公顷、园地1.3741公顷、农村道路0.0757公顷、沟渠0.1999公顷、设施农用地0.0051公顷)。
未利用地0.0021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
本次拟征收古现街道办事处谭家村土地位于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昆明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7.5594公顷,其中:
农用地7.5151公顷(耕地0.5302公顷、园地6.8599公顷、农村道路0.125公顷);
建设用地0.0443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本次拟征收古现街道办事处西村土地位于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昆明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0.1296公顷,其中:
农用地0.1296公顷(全部为园地)。
本次拟征收古现街道办事处西臧家村土地位于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昆明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0.8877公顷,其中:
农用地0.8877公顷(园地0.776公顷、农村道路0.1117公顷)。
本次拟征收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方里刘家村土地位于开发区C-15小区和C-35小区,征收土地总面积5.9835公顷,其中:
农用地0.0198公顷(全部为沟渠);
建设用地0.4799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未利用地5.4838公顷(其它草地5.4061公顷、河流水面0.0777公顷)。
本次拟征收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方里董家村土地位于开发区C-35小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2737公顷,其中:
农用地0.0059公顷(农村道路0.0011公顷、沟渠0.0048公顷);
未利用地0.2678公顷(其它草地0.168公顷、河流水面0.0998公顷)。
本次拟征收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孙家村土地位于开发区C-31小区,征收土地总面积1.6007公顷,其中:
建设用地0.209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2.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86.4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征地补偿安置费(区片价)总额为2278.39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包干方式补偿,每亩补偿3-3.8万元,共计补偿总额为370.1352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各项补偿费总计2648.5312万元,由区财政金融局拨付到大季家街道方里董家村、方里刘家村、孙家村,古现街道百堡村、谭家村、西村、西臧家村(居)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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