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西路及夹河桥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2017年6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201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577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市土地15.9296公顷。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芝罘区芝罘岛街道大疃居委会,总面积2.3411公顷,涉及芝罘岛街道大疃居委会一个居委会土地。其中:农用地1.3202公顷(耕地),建设用地1.0209公顷。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二: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三: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四: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六: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七: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八: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九:位于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以北,海岸线公顷(林地)。涉及烟台市芝罘林场一个国有用地单位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十:位于芝罘区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总面积1.9635公顷。涉及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土地。其中:农用地0.8818公顷(林地),建设用地1.0817公顷。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十一:位于芝罘区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总面积1.7720公顷(林地)。涉及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十二:位于芝罘区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总面积0.9297公顷。涉及世回尧街道上尧居委会土地。其中:农用地0.9297公顷(林地0.83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989公顷)。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十三:位于芝罘区黄务街道南车门居委会,总面积2.0261公顷。涉及黄务街道南车门居委会土地。其中:农用地1.4702公顷(耕地1.1035公顷,园地0.3581公顷,林地0.0086公顷);建设用地0.5559公顷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201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577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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