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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蕞新征地公告:共涉及10个村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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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了一批与烟台相关的征地公告,分别是烟征公告〔2021〕8003、9014、5018号以及烟蓬征公告〔2021〕2号。

  这些地块一共涉及到10个村及社区,除5018号两宗地块位于开发区(潮水镇)之外,其余地块均位于蓬莱区。

  从土地性质来看,既有用于潍烟高铁建设的铁路用地,又有用于学校建设的教育用地,还有科研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机场用地等,类型多种多样。

  为提供烟台市蓬莱区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北沟镇孙家村、南王街道方家村

  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北沟镇孙家村、南王街道方家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蓬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三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及烟台市蓬莱区相关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南王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为烟台市蓬莱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烟台海郡置业有限公司南

  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邹于社区

  地块2位置范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南

  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邹于社区

  地块3位置范围:烟台海郡置业有限公司东、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西

  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邹于社区、林格庄社区

  用途:地块1、2、3均为教育用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蓬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及烟台市蓬莱区相关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烟台市蓬莱区蓬莱阁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为提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YK2021019)位置范围:潮水镇法桐大街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蓬莱区刘家沟镇解东村村委会。

  地块(YK2021048)位置范围:潮水镇潮水机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蓬莱区潮水镇前大雪村村委会。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镇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烟台市蓬莱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门家镇河西卫家村、炉上村、三丁家村、大狗李家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蓬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三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及烟台市蓬莱区相关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烟台市蓬莱区小门家镇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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