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福山区高新产业区迎福路24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位于福山区高新产业区迎福路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26日10时至2017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福山区高新产业区迎福路24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该标的物截止拍卖公告时属于在建工程,其中建筑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房屋建筑面积128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5740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约咨询电话:,需要预约看样的,统一于2017年11月17日9:00时在福山区高新产业区迎福路24号集中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预售合同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我院对成交标的物不负责腾迁,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腾迁事宜,因腾迁不能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12月1日11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账号:92),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6)鲁0611执168号拍卖款,并于2017年12月8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六、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期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烟卫正房【2017】字第A011号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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