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关于2019年9月16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内228室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口市龙拓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工具项目
占地270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只进行简单的机械加工处理,不进行热处理、电镀,热处理、电镀工序全部外协。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0吨五金工具的生产规模。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集中收集处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必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mg/m3)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外运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
3.营运期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尘、废金属下脚料及金属屑、废纸箱、氧化铁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
5.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蕞低。
龙口市汇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用空心轻质隔墙材料生产项目
租用村委闲置空地约2400m2进行建筑用空心轻质隔墙材料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建筑用新型砼空心轻质隔墙板和空心水泥砖3万吨。项目总投资99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妥善处理施工垃圾和施工废水,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落实营运期各工序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限值”其他建材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10mg/m3);通过采取水泥筒仓顶端安装布袋除尘装置,生产车间、原料库密闭建设并安装雾化喷头定期喷水抑尘,运输物料时进行覆盖防止撒落,设置洗车平台,硬化车间地面,降低卸料高度,道路硬化等措施确保原料储运、搅拌、水淋切割等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中的浓度限值(1 mg/m3)。
3.确保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化粪池、沉淀池均采取硬化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4.营运期噪声在采取合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废料、除尘器收尘和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维修含油抹布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维修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
6.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蕞低。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