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厂房拍卖还债“老赖”拖着不走 法院强制腾迁
40多名法官、8名民警、4名公证人员、数十名搬家公司工人……昨天上午8:30,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在莱山盛泉工业园对一起拖延一年多的案件进行强制腾迁。被执行厂区已经拍卖还债,被执行人经营的一家酒厂却迟迟不肯搬走。买下厂房的塔山集团下属机械公司只能在桃村租用厂房,损失超过百万元。
昨天被强制腾迁的厂房内有三家企业,分别生产经营空调设备、空调安装、保健酒生产。三家企业由一个陈姓家庭经营,主要管理人是三姐弟及其配偶。
莱山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唐茂群告诉记者,陈氏三姐弟的厂子有八九年历史,最初经营效益不错。后来,陈家第二个儿子陈某升要发展保健酒生意,贷款300万元。但陈家姐弟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还贷,最终由担保公司替陈家还上贷款,并在莱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家的空调设备公司偿还300万元。
2010年9月25日,莱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房产评估公司对地表建筑物进行价值鉴定,鉴定房产及附属设施总价值为1174万元。期间,陈某升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给他一段时间筹集款项。
在指定时间内,陈某升并没有筹集到款项。2011年9月23日,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被执行人烟台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拍卖。塔山集团以1174万元竞得,同年10月,价款到位。
厂房拍卖后,法院执行局做了大量工作,两家空调业务公司的物资及人员也全部腾迁完毕。只剩下陈某升名下四台套小型工具没有搬走。
陈某升在经营保健酒厂时,曾与公司法人、其哥哥陈某清签下租赁合同,无偿租下目前保健酒厂占用的厂房。陈某升称自己与被执行的空调公司是租赁关系,还没到期,不肯搬走。但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明显的漏洞。
正常的合同中,应该有厂地位置、面积、租赁年限、每平方米的价格等。但陈某升手中的合同是无偿租赁,不排除是关联企业的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认定这份合同无效,陈某升如果再不搬走,法院只能强制腾迁。
昨日上午8:30至下午5时,参与腾迁的工作人员全部抵达现场。执行人员将酒厂全部物品存放于东侧车间后,在车间门口贴上了封条,对所有物品依法查封。即日起,此厂房由塔山集团接手。 塔山集团企管部邵姓部长告诉记者,他们在一年半以前已经拍得该厂房,目的是将旗下机械公司搬迁进来。由于陈某升一直不肯腾迁,机械公司只好暂时安置在桃村。其间产生的租金等费用已经超过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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