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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自然资矿转公字〔2023〕3号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为完成金矿资源整合工作,转让双方就采矿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现将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场所: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李家庄子

  场所: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李家庄子

  矿山名称: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罗山金矿庙耩矿区

  开采范围:面积1.879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情况:2021年,矿山委托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山东省招远市罗山金矿庙耩矿区2020年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核实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庙耩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备案资源量:金矿石量117311t,金金属量489kg。其中:控制资源量金矿石量83612t,金金属量366kg;推断资源量金矿石量33699t,金金属量123kg。保有伴生银矿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17311t,银金属量468kg。

  对本采矿权转让公示公开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济南市山大路226号;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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