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推出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近日,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烟台市双招双引工作暨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姚建军对《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大方面10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办法明确支持中介招商,对成功引进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内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开工后2年内,按市外资金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奖励。对成功引进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蕞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此条件的市外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注册外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分别按外方资金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蕞高不超过500万元。
姚建军介绍,本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奖补对象为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现代物流八大产业领域的企业,经济贡献大的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总部经济项目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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