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拟农用地转用告知书(新华镇龙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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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8 14:52来源: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神农架林区新华镇龙口村及农用地转用所涉及的农户:
为解决农村个人建房的用地需求,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转用新华镇龙口村部分集体农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神农架林区2024年度第13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现就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转用新华镇龙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转用土地地块东至龙口村209国道,西至山林,南至209国道,北至山林;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范围图)。
本次农用地转用是将村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不变,土地用途为农民建房。
根据神农架林区政府转用集体土地的安排,由林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在拟转用集体土地辖区内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权利人对转用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提出复查申请,新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应该及时复核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本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被农转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本告知书有疑问,请联系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新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新华镇龙口村,并已在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为)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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